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信息:为便利中法两国人员在对方国家驾车出行,进一步促进两国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中法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实现双方国家核发的驾驶证可免试互认换领。

根据协议,中法双方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国家驾驶证的人员在其境内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该协议将于2021年8月17日起正式生效。
对于临时进入对方境内不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互认。临时进入法国的,可以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驾车,无需换证,临时进入中国的,可以持法国驾驶证和翻译件换领临时驾驶许可,免予体检和考试。互认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和摩托车。
对于在对方国家居留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免试互换。一方公民或常驻人员持本国驾驶证和翻译件,以及护照、签证或者居留证件,可以直接免试换领对方国家驾驶证。免试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摩托车。

对于留学生,双方给予对等优惠政策,中国留学生在法工作、学习期间,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可以直接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法国留学生在中国工作、学习期间,可以持法国驾驶证免试换领相应准驾车型的中国驾驶证。

据了解,此前我国已经实现与阿联酋、比利时驾驶证互认换领,与塞尔维亚签署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外交部等部门,进一步扩大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互认换领驾驶证的范围,不断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更加便利我国公民境外驾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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